yl6809永利农村社区研究中心
关于开展yl6809永利农村社区研究中心2019年、2020年
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
为了进一步促进基地建设,鼓励基地研究人员从事科学研究,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,根据湖北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》(鄂教科[2012]6号)、《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》以及《yl6809永利农村社区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并结合农村社区研究中心的实际,现启动2019年、2020年农村社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科研成果统计和绩效奖励工作,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办法
(一)科研论文奖励办法
一类重要期刊每篇奖励10000元,二类重要期刊每篇奖励6000元,三类重要期刊每篇奖励4000元,一般期刊每篇奖励400元。论文级别的认定按照《yl6809永利重要期刊目录》(校科发字[2014]5号)文件执行。在《智库成果要报》上发表的调研报告视为二类重要期刊论文,在《资政建言》上发表的调研报告视为三类重要期刊论文。
(二)科研著作奖励办法
1、在学校认定的八家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,若需交纳出版费用,中心承担出版费用的80%;若无需交纳出版费用,中心奖励该书作者10000元。
2、在权威出版社出版,按300元/万字,一般出版社出版,按150元/万字计酬;翻译著作按出版层次对应于学术著作计算;主编著作,按学术著作的标准减半。参与有关著作的撰写、翻译和主编按其承担的字数分类计酬。
(三)科研项目奖励办法
1、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国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(或后期资助、青年)项目,每项奖励5000元。
2、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,每项分别奖励3000元。
3、获批厅局级基金重点、一般项目,每项分别奖励2000、1000元。
4、主持横向项目,中心根据团队建设经费情况给予适当奖励。
(四)科研成果获奖奖励办法
1、获得全国高校科研优秀成果(人文社会科学)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奖的成果,每项分别配套奖励30000、15000、10000元。
2、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、省发展研究奖或省优秀调研成果奖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奖的成果,每项分别配套奖励10000、8000、6000元。
3、获得教学成果奖的成果,视同该级别、该等次的科研成果奖,可获得相应的奖励。
二、材料报送相关要求
(一)需报送的材料清单
1. 300字以内研究人员个人简介(含出生年份、学历教育、代表性科研项目与成果)及一张白底电子登记照。
2. 《yl6809永利农村社区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登记表》及其电子文档。
3. 申请进行奖励所依据的科研成果的原件、复印件及PDF版,具体为:
(1)著作类完整原件,复印件及PDF版(包括封面、作者简介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封底);
(2)论文类完整原件,复印件及PDF版(包括期刊封面、目录、论文正文、封底);检索与转载证明需提供原件、复印件及PDF版;
(3)研究报告类包括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的批示证明、获批示的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原件、复印件及PDF版;
(4)成果采用类包括厅局级及以上单位的采用证明、被采用的成果原件、复印件及PDF版。
(二)纸质材料装订要求
请将科研成果复印件分别f附在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后,按照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、著作类、论文类、研究报告类、成果采用类及其他附件材料顺序统一装订。
三、时间安排
农村社区研究中心接受材料时间:2020年11月26日(星期四)至2020年12月4日(星期五)。请按照上述要求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yl6809永利农村社区研究中心办公室(yl6809永利人文逸夫楼D栋2011);《科研成果登记表》以及科研成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586340880@qq.com(邮件请标明主题:姓名+单位/院系+2019/2020年科研成果)。
四、补充说明
科研成果奖励限于第一作者。中心研究生以第二作者与导师合作的研究成果,可获得与教师同等金额的奖励。
附件 《yl6809永利农村社区研究中心2019年、2020年科研成果登记表》
yl6809永利农村社区研究中心
2020年11月26日